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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新”呈现出江西2015年上半年人社工作进展新态势

2015-07-28 17:56:21       

 

    (记者姜强江西报道):7月28日,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今年上半年江西全省人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西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信息化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质量提升,整体呈现“四个新”的新态势。

    第一个“新”,就是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具体表现在: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一是新增就业稳定增长。1-6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7.2万人,完成年计划的8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0.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4个百分点。二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岗位供应相对充足,略大于求职人员数量,市场求人倍率1.11。市场需求结构相对稳定,第三产业人力资源需求仍呈上升趋势。三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8985人,目前已完成实名登记26653人,登记率92%;通过一对一帮扶,有20887人实现就业,占实名登记人数的78.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43万,同比增长0.56%。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继续保持动态清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6.1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2.34%,同比增长0.74%,其中省内新增32.6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3.31%,同比增长0.68%。

    创业促就业稳步提升。1-6月,全省共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1.5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年计划的61.5%。其中,扶持个人创业41.9亿元,占当期发放贷款总量的68.13%;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9.6亿元,占当期发放贷款总量的31.87%;回收到期贷款56.1亿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4.7万人次,带动就业21.5万人次。到6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0亿元,还款率为99.9%。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中有进。到6月底,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96.6万人、1504.3万人、451.9万人、272.2万人、242.5万人,同比分别增长3.65%、1.66%、0.1%、1.29%、4.67%;征缴五项保险基金收入293.96亿元,同比增长24.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9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11.2万人,同比增长2.57%,参保率达到96%;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入42.2亿元,同比增长47.76%。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今年1月1日起,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全省221万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8元,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46元。首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达45.5%,提高后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部排名第二。按月人均增加20元的标准,提高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调整后达到月人均355元。按月人均增加45元的标准,提高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的生活补贴。参照副县级离休干部的待遇标准,为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但没有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离休费140元。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时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第二个“新”,就是服务发展有新作为。具体表现在:

    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一是大力精简权力事项。在2014年厅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到55.2%的基础上,2015年再次精简35.6%,审批总时限再次缩短18.2%,是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精简率历史最高;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43项人社管理权限,占省直部门下放总数的3%,无论是数量、涵盖范围,还是含金量在省直各部门都是位居前列;同时,取消了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收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是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收费清单和其他事项清单等五个清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启动了江西省人社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实现“一张网”对外服务、“一体化”对内经办、业务全流程在线处理、经办过程阳光化、全过程监察监管。目前,系统已完成测试即将在省本级试运行。

    提高就业创业新政含金量。一是出台新政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围绕降低准入门槛、激发主体活力、加大资金扶持、提高服务水平等4方面提出了28条含金量很高的扶持政策措施,力度之大、措施之实、人群之广,超出历史。二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把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提高到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提高到400万元。三是实施稳岗补贴为企业减负政策。研究制定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贴政策,仅此一项全省每年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4亿元。四是放宽就业失业登记条件。允许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就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提高人才服务发展含金量。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工作,共评选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00人、国家级推荐人选17人。部署开展了2015年面向海内外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征集引才岗位2048个。向人社部推荐53家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遴选了31个单位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二是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会同省科技厅研究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鼓励省属独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试点办法》,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三是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成功举办“2015海外人才江西行”系列活动,支持举办了2015年江西赣州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启动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全省共获批国家外国专家局2015年度各类引智项目36项,通过项目引进海外专家近百人次。

    第三个“新”,就是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具体表现在: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降至0.5%,每年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亿元、个人缴费负担1亿元以上。二是全面推行“助保贷款”政策,养老保险续保更有保障。目前,吉安等8个设区市、40个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助保贷款实施办法。到6月底,全省已有14个县(市、区)相继开始办理业务,共为1255人发放了2584.4万元贷款。三是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报省政府审议。四是扎实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研究起草了《江西省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南昌市基本完成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基金、信息数据归并到人社部门管理的移交整合工作;吉安、鹰潭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章贡区、渝水区、莲花县、修水县已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工作。五是全面推进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双向互通,就医更方便。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8个设区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全省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53家,异地定点零售药店211家,发放异地就医卡3万余张。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一是稳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方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二是稳妥推进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牵头研究起草了《江西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三是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研究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目前已报国务院审核。

    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一是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允许对县乡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采取降低门槛、放宽条件、降低比例、单独划线、限制户籍等措施,切实解决好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二是启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人社部支持,将九江县确定为全国四个试点县之一,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研究起草了《江西省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试点方案》,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薪酬标准、社会保障制度。四是改革省直副团职及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副团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暂行办法》,采取考试考核、积分双选、积分单选相结合的办法,赋予军转干部和用人单位更多的选择权。

    第四个“新”,就是促进和谐作出新贡献。具体表现在: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评审活动,新增命名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1户,累计达到275户;新增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3个,累计达到21个。大力推进实施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到6月底,全省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累计有效的企业集体合同2.19万份,覆盖317万多名职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563份,覆盖职工人数达到41.9万多人。

    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研究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等方面出台24项举措,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上半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3.36万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4.79亿元,责令退赔求职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12.82万元;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2万余件,立案5600余件,结案5500余件,结案率98%。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更加妥善的处理。上半年,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736件,依法调处案件6065件,结案率78.4%,调解率62.2%,涉案金额达2.17亿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未引起大面积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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