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者之一:王寨社区居委会委员吕洪武在堵门现场(右一)
周律师同时还指出,上述人员甚至还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回家看看饺子城被堵门,甚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面对艾志学多部门的上访,为何河北省廊坊市各有关部门就不能给艾志学一个说法呢?从廊坊市广阳区到街道办事处,对王寨居委会的干部的行为为何不予制止?平时大家都在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当面对这种涉嫌违法行为,又有谁是为人民服务的呢?
周世峰“律师”勾连“访民”维权发钱事件已经给予了我们一个启示,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随之揭开......而廊坊市广阳区王寨社区居委会有组织、有预谋的组织村民堵门,然后再发放所谓的“堵门费”又属于什么性质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引下,经济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法律化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但发生在河北廊坊围堵回家看看饺子城事件,依然值得地方有关部门深思,并制止这些恶劣行为。
对事态的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作者:延圣)来源:经济与法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