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声:村民
这个山是我们祖辈留下来的,原有山权证,现在公社林场没有了,山权就要归还给我们。
记 者:你们找过政府吗?
找过好多次,回答就是说,山场承认是你们的,但是你们没有使用权。
画外音: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先后去过乡政府、县信访办、县林业
局也曾有干部出面协调,但至今没有结果。
同期声:村民
记 者:讲讲以前林场是什么样子?
是1981年县里办林权证的时候都给我们办了,因为当时的情况是这样子的,办了以后他就在这里建了一个林场,建了林场以后,他们就栽了好多杉树,他们一直在经营。当时我们是记工分,老百姓耽误了,也没时间去摊牌这个事情,他们给多少,我们就得多少。当时就是每亩山场给我们3块钱,一直给到现在,我们好几次,也有好多年都给乡政府反映过。他们领导换届,这个换到那个。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解决。
画外音:据了解,林场解散后,镇政府把这片山林租给了他们经营,合同期八年。镇领导表示,山林纠纷可以协调,或适当增加每亩补偿,或合同到期后村民优先租赁。
记 者:为什么要还给你?
因为现在这个经济跟以前不同了,还是3块钱就跟不上形势了,所以说我们要把这个使用权要过来,维护我们正常利益......。
现在这个都倒闭了,没有林场了,没有林场这个山林就应该归还给我们......。
电话录音:......是哪个村呀?姓冯的来了两三个,......每亩3块钱他们心里不平衡......这个事我不知道......他具体是哪个人知道不......有联系方式不,好哦好。
字 幕:政府领导答应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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